关于《高速公路无人机巡检技术规程》等7项团体标准立项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标委、民政部发布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相关程序,《高速公路无人机巡检技术规程》等7项团体标准已通过专家评审,符合立项要求(清单见附件)。
组织工作由中国技术市场协会交通运输专业委员会负责。相关参编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有序开展各项研制工作。
联系人:丁一丰
电话:010-58314715 13552699964
邮箱:1154139260@qq.com
附件:团体标准立项清单
中国技术市场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025年12月17日
关于《高速公路无人机巡检技术规程》等7项团体标准立项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