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人机用氢燃料电池能效等级评价》等八项团体标准立项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标委、民政部发布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相关程序,《无人机用氢燃料电池能效等级评价》等8项团体标准已通过专家评审,符合立项要求,清单如下:

欢迎有关单位参与上述标准调研起草工作或提出意见。
联系人:乐老师 15010177790 邮箱:tbhx@2018@163.com
中国技术市场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025年7月15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标委、民政部发布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相关程序,《无人机用氢燃料电池能效等级评价》等8项团体标准已通过专家评审,符合立项要求,清单如下:

欢迎有关单位参与上述标准调研起草工作或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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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技术市场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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