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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信用制度的双重作用
来源:来源:中国信用信息网(www.gov315.org)     时间:2020-02-27 02:10:18    【字号:    】      打印    分享到:

      信用制度理论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用 19世纪英国信用制度的丰富的历史记述来探讨信用理论。他以为,信用是经济上的一种借贷行为,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的单方面让渡,是从属于商品货币关系的一个经济范畴。信用从奴隶社会开始就以古老的生息资本的形式——高利贷资本存在,但信用真正大范围的发展和运用是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在资本主义制度条件下,高利贷资本让位于借贷资本,并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资本主义信用制度。

    伴随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存在的信用制度,对商品经济发展既有积极的作用又有消极作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专门论述信用制度的双重作用。

    (一)信用制度的正效应

    1.信用制度可以节约流通费用,加速资本周转,促进利润率的平均化。

       资本主义的信用制度是在产业资本积聚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主要包括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商业信用是“从事再生产的资本家相互提供的信用,这是信用制度的基础”。它的作用是加速商品价值的实现过程,可以减少商品的储存量和与此有关的商品保管费用,节约货币。银行信用是借贷资本的运动形式,“把资本放出即贷出一定时期,然后把它连同利息 (剩余价值)一起收回。”在银行信用制度下,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在银行信用基础上通过转账结算方式进行清算,不需要现金结算。在信用制度基础上产生的信用流通工具(商业票据、支票、银行券等)代替金属货币流通,节省了流通费用。信用的作用导致了资本主义竞争的加剧,并使资本能够更自由、更迅速地在各生产部门和各企业之间进行转移,进而促进了平均利润率的形成。

    2.信用制度是资本积聚的强大因素,是促进资本集中的强大杠杆。

        从资本的积聚来说,马克思在考察资本的积累过程时指出:随着资本主义发展而形成的信用制度,“通过一根无形的线,把那些分散在社会表面的大大小小的货币资金吸引到单个的或联合的资本家手中”,“最后,它变成一个实现资本集中的庞大的社会机构”。马克思在论述信用和虚拟资本时指出:以银行的发展为条件,信用制度越完备越扩大,产业资本家和商人对社会各阶层的货币储蓄的支配权力也就会不断增大。而且,这些储蓄会不断集中起来,直至达到能够作为货币资本发挥作用的数量而为资本家使用。“银行一方面代表货币资本家的集中,贷出者的集中,另一方面代表借人者的集中”。因此,信用能使单个资本家超过其实有资本的限制来扩大自己企业的规模和扩大生产,他自己所拥有的资本仅仅是取得支配别人资本和劳动的基础。从资本的集中来说,由于大资本家具有较大的经济实力和较高的信誉,能够比较容易获得银行贷款,追加投资,因而他们能够借助信用增强竞争力量。这样,便加速了大资本剥削中小资本的过程,实现资本集中。

    3.信用制度是股份公司产生和发展的主要基础。

       股份公司是在 19世纪初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出现的一种新型企业组织形式。马克思在分析信用对资本主义生产的作用时,指出:“信用制度是资本主义的私人企业逐渐转化为资本主义的股份公司的主要基础”。股份公司是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建立起来的。股票要发行出去,必须有大量的投资者购买股票,即人们能够利用信用方式运用自己的货币资金。同时,股票是没有偿还期的,必须借助于信用方式保持其流动性,这样使得短期资金也能购买股票。由于股份公司是面向社会筹集资本,因此它的资本金都比较大。信用聚集资本,扩大投资规模的作用通过股份公司的形式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股份公司的出现极大地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马克思说,股份公司的成立,使“生产规模惊人的扩大了,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股份公司转瞬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另外,资本主义股份公司还使得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首先,在企业的性质和内容上“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其次,在企业的管理上,资本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实行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换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的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这些分析,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有一定指导意义。

    (二)信用制度的负效应

       信用制度会助长过度投机的产生,加速信用危机的到来。信用在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显示了它的消极作用。马克思对信用的作用作了总的概括:“信用制度加速了生产力的物质上的发展和世界市场的形成;使这二者作为新生产形式的实物基础发展到一定的高度,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使命。同时,信用加速了各种矛盾的爆发,即危机,因而加强了旧生产方式解体的各种要素。”马克思充分注意到信用的消极作用,他指出,“信用又使买和卖的行为可以互相分离较长的时间,因而成为投机的基础。”马克思还分析了信用导致投机的基本条件,即“信用为单个资本家或被当作资本家的人,提供在一定界限内绝对支配别人的资本、别人的资产,从而别人的劳动的权利”。这些人办起事来不是小心谨慎,而是赌博欺诈,这样,就会造成生产过剩、商业过度危机,从而加速了资本主义矛盾危机的爆发。“进行投机的批发商人是拿社会的财产,而不是拿自己的财产来进行冒险的”。“银行资本的最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是由债权 (汇票)、国家证券(它代表过去的资本)和股票(对未来收益的支取凭证)构成”。“这种虚拟的银行家资本,大部分并不是代表他自己的资本,而是代表公众在他那里存人的资本(不论有利息还是没有利息)”。银行资本就是靠虚拟资本和少量代表现实价值的资本,来反复进行投机和欺诈活动。同时,对于贷款方来说,也不惜拿着别人的货币去冒险。结果,信用制度就成为生产规模过度扩张、商业过度投机的主要杠杆。马克思把信用的这种作用,概括为信用制度固有的二重性。他说:“信用制度固有的二重性质是:一方面,把资本主义生产的动力——用剥削别人劳动的办法来发财致富——发展成为最纯粹最巨大的赌博欺诈制度,并且使剥削社会财富的少数人的人数越来越少;另一方面,又是转到一种新的生产方式的过渡性形式”。其第一重性是指信用制度为资本的投机、欺诈、赌博创造条件。如证券交易所是信用制度高度发达的产物,是竞争的场所,“在这里,成功和失败同时导致资本的集中,从而导致最大规模的剥夺”。使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于少数人手里。其第二重性是指信用制度为公有制的生产方式的诞生准备了物质条件。

       从信用制度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可以看出:

       (1)信用制度作为规范信用活动的一系列规则,旨在消除信用活动中的失信、违信行为,在国民经济运行中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是实现国民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的制度保证。

       (2)一种制度安排是“好”是“坏”,即对它的价值判断如何,要看它能否提高经济效率,带来经济增长,以及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平。高效的信用制度不仅有利于信用关系当事人在合理的限度内获取利益,还有利于通过信用约束建立有效的经济运行和监督机制。如股份制作为现代信用制度高度发达的产物,其对硬化企业的预算约束机制有着实质性的意义。在股份制企业中,投资者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和组织程序,对企业进行评价、选择和监督,形成实质性的约束。而且,在资本市场上,投资者可以根据企业披露的有关信息及其资信情况来决定自己投资的取舍,从而大大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3) 信用制度的完备与否是经济体制是否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大多数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都有发达的信用制度;不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的信用制度都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明显的缺陷或不足,有些国家甚至出现“信用危机”,导致经济的失衡和发展的停滞。因此,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对此应予以高度的重视。


中国质量信用调查测评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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