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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及对策
来源:     时间:2020-02-11 10:42:50    【字号:    】      打印    分享到:
       科技兴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选择,而落实科技兴农战略的关键在于实现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我国每年约有7000项农业科技成果问世,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约为30%~40%,与发达国家的70%~80%相差甚远。据调查,目前,农业科技成果中,受农户欢迎并积极应用的“热型成果”仅占成果总数的10%左右,加上一定配套服务才能接受的“温型成果”约占40%~60%;另外,约30%~40%的成果属于农户不感兴趣、不愿接受甚至拒绝接受的“冷型成果”。为了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分析影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及探讨解决对策便很有必要。 

一、影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分析 
概括来说,影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除了人们公认的政府对农业科研的投入经费太少、农业科技成果的研制周期和成果发挥效用的滞后性太长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业科技成果本身的质量问题 
首先,由于科研选题偏离市场需求造成农业科技成果偏离市场需求。而科研选题偏离市场需求主要是科研管理体制存在问题。我国现阶段农业科研管理体制基本上还是政府主导型,而非市场主导型,这就导致了广大科教人员的科研取向不是面向市场和农业经济建设,而是面向政府,结果是选题与生产实际需求脱节。另一种现象是,即使某些申请者申报的课题符合生产实际需要、对地区性经济发展或领导决策有一定实际意义,但如果与政府官员或专家的偏好不相吻合,课题并不能立项。 
其次,在课题的审批环节上缺乏严密的技术经济论证程序,在课题的鉴定验收环节流于形式而失去对课题真正评价的实际意义。对项目不是严格按照“技术上先进,生产上可行,经济上合算”等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严格把关,而是仅靠“长官意志”拍板定案审批课题。由此造成许多科研项目在研究过程中就被更为先进的技术成果所替代而失去推广价值。由于课题鉴定把关不严,造成相当部分成果不成熟,经受不住生产实践的检验,无推广价值。 

再次,多数农业科技成果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只是停留在基础研究阶段和实验室成果阶段,并没有到达应用技术开发阶段和中试、示范推广转化阶段。另外,有相当一部分科技成果偏于产中研究,产前、产后配套研究缺乏。这部分科技成果大多是在农业生产某些重要问题或关键技术环节上有突破,甚至是重大突破,体现出较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也恰好吻合于目前的成果评价体系,能获奖或获得重大奖励,但这些成果多半缺乏与之相配套的常规技术及工艺技术。因为这些常规技术及工艺问题往往非常繁琐、辛苦又不能体现水平,科技人员多不愿从事。这样一来,这些没有配套技术和措施的科技成果的效益大多难以实现,可行性较差。

首先,推广队伍建设滞后,推广人员整体素质低。当前,我国农业推广队伍缺乏活力,表现在:第一,基层农业推广队伍专业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为技术和知识单一化,主要从事粮食作物栽培、育种和管理的技术推广工作,而从事园艺、蔬菜等经济作物和农产品加工的技术推广人员少,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第二,农业推广队伍人才结构不合理,出现断层,推广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技术推广学科带头人、专家及中壮年技术人员缺乏,而且由于农业推广工作的环境不佳,待遇不高,基层推广部门很难吸引高知识、高学历的人才,后备人才库空虚,不能适应农业推广的长远发展;第三,农业推广人员知识老化、陈旧,现代科技日新月异,学科之间相互渗透,由于缺乏后续教育和培训,面对现代农业科技突飞猛进的发展,农业推广人员的知识不能及时更新,不能适应时代进步的要求。 
其次,推广经费不足,服务方式单一。我国农业推广经费长期不足,农业推广投资占农业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一直较低。发达国家一般为0.6%~1.0%,发展中国家为0.5%左右,而我国不足0.2%。与国际上正积极探索的新型推广服务方式,如个别指导、公司推广、有偿服务、费用分摊等相比,我国现在仍实行由政府提供无偿服务的单一农业推广方式,而由于财力限制,政府投入不足,造成一些基层推广单位网破人散。虽然一些农技部门经营农资,少数农技人员开展有偿的指导咨询服务,但总体上经费不足的状况相当严重,不少推广单位“有钱养兵,无钱打仗”,削弱了农技人员的积极性,为农民服务的能力受到很大限制。 

(三)农民对农业科技成果的有效需求相对不足 
一方面,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客观上造成农民采用科技成果的机会成本高而消极对待技术革新;另一方面农民由于自身采纳农业科技成果的条件和能力有限,从而阻碍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具体表现在: 
1.农民经济实力有限,对农业科技成果的接受存在现实障碍。据国家统计局的典型调查统计,目前我国每个农户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仅有3605元,其中牲畜905元,农机具968元,运输机械608元,生产用房900元,工业机械113元,这么少的生产原值能真正用于农业技术更新的就更少了。

2.农民整体文化素质低,接纳农业科技成果的能力差。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人群占农村总人口的8.09%,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2.22%,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8.07%,这表明农村人口中约 90%左右文化素质较低,是我国文盲半文盲的主要集聚区。这一中国国情决定了农业科技成果很难直接通过农民之手顺利地吸收转化。

3.农户的经营规模制约着农业科技成果的采用。我国人多地少,户均经营规模小,而且每户耕种的土地田块分散,相邻田块间的品种“插花”经营。这种经营规模的超小型和分散经营,不仅不利于农作物的田间管理,而且不利于农户采用“规模性技术”,如机械技术、生物技术、化学除草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和中低产田改造技术等现代农业技术。此外,一些地方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稳定,农民对增加科技投入缺乏长期的获益保障,这也阻碍着他们采用农业科技成果的积极性。
(四)农业教育、农业科研和农业推广三者之间缺乏良好的合作机制 
我国的农业教育、农业科研和农业推广部门在促进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进步方面各有优势,客观上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三位一体”关系。在实现我国农业科技进步的总目标中,三部门应建立起一种扬长避短、互利合作、协调发展的“农科教三结合”的运行机制。但由于历史原因,迄今为止,我国“三农”之间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仍然是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各行其是,难以形成整体优势。科教单位对自己的科技成果尤其是重大科技成果,为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宁可小打小闹搞推广进行有偿转让,也不愿意靠推广部门的网络体系和力量推广其成果而让其分享利益。即使有合作也常常因为不能合理分享利益而弄得不欢而散,也因此而影响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探讨 
(一)改革农业科研管理体制,提高农业科技成果本身的质量 
首先,在农业科研项目的选题立项时,不但要听取科技人员、专家、管理人员的意见,还要研究有关方针、政策,广泛进行农村调查,以保证农业科技成果适应农业生产实际需求。在项目的审批环节,要坚持项目经过技术经济论证;在项目验收环节,要改现行的专家验收制度为市场验收制度,即以项目的增产或增效的效果是否显著,农民是否满意为主要验收标准。其次,要“硬化”成果、减少浮躁,强化中试基地建设,还要注意产前、产中、产后的配套技术组装,为成果转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加快农业推广体系的改革和创新 
1.建立一支充满活力的农业推广队伍,提高农业推广人员的素质。第一,合理调整农业推广队伍的专业技术结构。农村需要技术的多样性,要求农业推广人员知识、技能的多样性,要有能掌握运用适合当地特点的各类小规模非大宗作物技术的推广人员,所以应调整农业推广的专业知识结构,不仅要有粮食作物的技术推广,同时要重视非粮食作物特别是特色农业的技术推广。第二,加快农业推广队伍的人才建设,稳定现有的推广人员。农业推广人员工作、生活环境艰苦,应建立激励机制,切实解决他们普遍关心的工作地位、经济待遇等问题,激发基层推广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不断充实推广队伍,一方面争取吸引各类农业院校愿意从事农业推广工作的人才;一方面立足本地,选拔优秀农民进行职业培训后充实到推广队伍中来。第三,持续不断、有计划地对推广人员组织在职教育和培训,促进其知识更新,拓宽知识领域,提高其业务水平。第四,建立科学的考核评比机制,实行严格的资格考试制度,提高从事推广工作人员的资格标准;同时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制度,并视其工作业绩进行相应的奖惩。 

2.加大推广经费投入,探索新的服务方式。要保证推广事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就必须逐步实行共担费用的农业推广方式,使农业推广经费在各受益者之间合理分摊。鉴于我国的国情,现阶段的农业推广要继续坚持以政府支持的无偿服务为主,并适当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偿服务。除了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农业推广的投入力度外,可以通过建立科技推广服务网络,对农民采用无偿与有偿相结合的服务方式,入网的农民可以免费参加各种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无偿使用网络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技术信息,优惠享受网络提供的生产资料。通过无偿指导、咨询等服务吸引农民入网,通过有偿的新品种、新产品供应使科研人员获得经济回报,从而使科技服务工作得以持续发展和壮大。另外,对一些经济效益大、技术要求高的服务项目实行有偿服务。根据各地生产实际和经济发展水平,对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制定公开、合理的收费标准,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通过村镇政府、中介组织、专业生产组织等收取有偿服务费用。\

(三)采用多种方式刺激农民对农业科技成果的需求 
一方面,除了实施政策倾斜,想方设法改善农业贸易条件,增加农业比较利益,以提高农民使用农业科技成果的预期收益;另一方面,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和改善农民采纳农业科技新成果的能力和条件。具体来说,第一,切实改善农业生产的内部和外部环境条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民的经济实力。同时对于采纳农业科技成果的农民给予适当的风险补助,尽力减少农民接受新技术的“后顾之忧”。第二,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促进农户规模经营,以利于农业规模性技术的推广应用。第三,提高农民自身的文化素质,增强农民采用农业科技成果的积极性。(1)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基础教育是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的主要渠道。必须在加强农村基础教育的同时,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是提高农村人口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地特点和实际情况,设置专业和课程,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基础教育办学模式,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更新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促进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提高。(2)建立和发展多层次的农民成人教育体系,培养农村经济发展用得着、留得住的专门人才。第一层次是普及教育,内容包括一些基础文化知识、农业技术、专业技术和实用的经济知识与法律知识。针对农村中不识字或文化水平较低的成人,通过各类职业学校、业余学校、夜校等形式,实行以实用技术和科普知识为主的培训,传授“一技之长”,使他们掌握致富本领。第二层次是继续教育。对农村中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且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中青年劳动者进行培训,使他们不断充实、更新和提高产业结构调整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成为支撑当地农业的专业户和中坚农户。第三层次是学历教育。积极推进社会教育,构建多元化的教育模式,尽快改变过去那种政府单一的办学模式,转向教育社会化、多元化、产业化。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和农民个人投资办学、集资办学、合作办学,提高农村各类专门人才的学历水平和实际能力。 

(四)协调农业教育、农业科研和农业推广三者之间的关系,创建“三农”互利合作新模式
在当前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的条件下,可暂时设立相应的机构对“三农”部门进行统一管理,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同时加强彼此合作,将各自的优势结合起来,共同为“科技兴农”做贡献。建立“三农”协作机制的关键是理顺利益关系,在此基础上探索新的适合各地的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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