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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的三要素
来源:     时间:2020-02-11 10:41:22    【字号:    】      打印    分享到:
    我国连续二十多年保持了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但是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仍处于粗放型增长阶段,经济的高速增长是以资源和劳动力的高消耗为代价的。随着能源供需矛盾的日益突出和劳动力成本的逐渐提高,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亟待向以科技进步为经济发展主要推动力的集约型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科技成果能否顺利转化为生产力将极大地影响这一转变的进程。

   我国政府的研究与发展(R&D)财政经费支出逐年增加,2003年度这项财政支出达到了460.6亿元,其中69.54%投向了科研机构。政府给予科研机构的研究与发展(R&D)财政经费拨款与企业自身投入的研发经费不同,除了基础性科研项目成果外,科研机构承担的应用性科研项目需要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才能创造市场价值,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应用性科研项目的成果是否能够成功地转化为生产力,决定着我国财政研发经费支出的效率及其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力度。

一.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亟待提高

    1995年-2003年,无论是我国的专利申请受理数还是授权数,都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截至2003年,我国的国内专利申请受理数达到251,238项,国内专利申请授权数达到149,588项。

    截至2003年底,我国重大科技成果30,486项,重大科技专项已提出专利申请600多项,初步形成各类技术标准50多项。继方舟、龙芯CPU之后,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众志CPU系统芯片成功实现批量生产,并与国内开发的Linux操作系统集成,研制出新一代网络计算机;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永中集成办公软件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

    电子政务应用示范工程取得重要进展,在安全监管、安全审计、网络监控预警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量子力学对称性研究在信息科学中的潜在应用方面取得突破,开发了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学机械化自动推理平台,实现了若干数学问题与高技术问题的自动求解;猕猴桃新品种“金桃”的繁殖权转让影响了国际市场。

    我国已经拥有国际水平的科技成果,但是,部分科技成果尚未转化为生产力,由此产生一种矛盾现象:一方面我国科研机构和大学每年完成大量的高水平科技成果;另一方面与国际竞争对手相比,我国企业的产品技术水平偏低。

    虽然每年我国完成大量科技成果,但是国内技术合同平均交易额较低。2003年,国内共签订技术合同26.8万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1,084.67亿元,平均每份技术合同成交金额为40.47万元。而同年我国从国外引进技术签订合同7.139项,合同金额134.51亿美元,折合人民币为1,112.42亿元(按美元兑人民币汇率:l美元=8.27人民币计算)平均每份技术合同成交金额1,558.22万元,是我国国内技术合同平均交易额的38.5倍。2005年末,国内技术合同平均交易额达到了58.55万元,但是,与国外引进技术合同平均交易额的巨大差距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

二、美国航空航天当局(NASA)技术转移模式

   2003年,中国研究与发展(R&D)经费中有29.9%来自于政府财政支出,同年美国研究与发展(R&D)经费中有31.2%来自于政府财政支出。由政府财政研发经费资助完成的科技成果都需要转化为实现生产力,才能发挥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

   美国航空航天局(NASA)的研究发展(R&D)经费主要来自美国政府财政经费拨款,NASA成功地将由政府财政拨款资助完成的科技成果向民用企业转移,形成了一套技术专利向民用企业转移的成功模式。NASA不仅获得巨额的技术转移收入,弥补了政府对NASA的巨额研发经费支出,而且有力地推动了美国的经济发展。

   自1976年以来,NASA平均每年完成40-50项航天技术的民用化转移。在环保、医药、计算机技术、运输、公共安全等领域都进行过较为成功的技术转移,不仅提高了这些领域的技术水平,而且航天技术民用化降低了民用企业的成本,增加了销售量,为美国增加了大量新的就业机会。

   NASA进行民用化转移的技术主要包括一些专门为NASA设计的产品、NASA专利产品或放弃专利的产品、制造工艺及零部件。

   为了实现技术转移,美国航空航天局专门向美国各州派驻技术转让专员,发现和开拓各地的市场需要。为了发现市场需求,NASA技术转让专员与地方政府官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全地区的企业进行逐个调查,寻找应用NASA技术解决企业问题的机会。为了开拓市场需求,NASA不断地向民用企业宣传航天技术,以加深民用企业对航天技术民用化的了解,当民用企业遇到相应问题时,他们自然而然的提出技术转让需求。

   NASA对不同种类和特性的专利技术产品运用不同方法进行技术转移定价工作。

   技术转移后,NASA继续对受让技术企业进行售后服务和跟踪调查,通过信息反馈,NASA的技术转移部门对转移技术进行改造或二次开发,向受让企业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持与指导,保证受让企业能够顺利地应用NASA的技术生产和销售产品。同时,NASA的实验室帮助受让企业测试新产品,增强市场对新产品的认同度,以加速受让企业新产品的商业化进程。

   在技术转移过程中,NASA发现市场、开拓市场、二次开发以及售后跟踪服务等做法,对于不断提高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来说,都具有借鉴意义。

三、提高我国技术成果转化率的三要素

    2006 年2月9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 下简称"规划纲要")及其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提出建设"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转化平台")。这一平台将对提高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发挥巨大作用。

我们认为,在转化平台的基础上,科技成果转化率还受到三个要素的影响:一是科研项目立项的合理性,二是科技成果的市场推广,三是成果转化后的跟踪服务。

(一)科研项目的立项

    转化平台将为我国科技成果的转让和受让双方提供良好的沟通和交易平台。但是,科技成果是否能够通过转化平台顺利完成转让,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科研项目立项的合理性及其成果的市场需求程度。如果科研项目立项合理,成果的市场需求程度较高,通过转化平台, 科技成果可以顺利和便捷地完成转化过程。但是,如果科研项目立项不合理,成果不为市场所接受,即使在转化平台的基础上,项目成果也难以完成转化过程。

   《规划纲要》确定了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及成套工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技术,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新药创制,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大型飞机,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等16个重大专项。这些重大项目涉及信息、生物等战略产业领域,能源资源环境和人民健康等重大紧迫问题,以及军民两用技术和国防技术。可以预见,这些重大专项的成果顺利及时地完成转化过程,将极大地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像16个重大专项一样,由我国政府财政研发经费拨款资助的应用性科技项目立项必须考虑其成果的预期转化率。立项的合理性是提高成果转化率的基本因素。为了保证立项的合理性,在立项时,我们应该对科研项目的立项做以下三方面分析。

1. 从技术方面分析 我们应该分析项目成果是否有获取专利的可能性以及受到专利保护的深度和时间长度,项目成果对其替代品的技术排它性,应用项目成果的新产品将具有哪些市场竞争优势,应用项目成果可能产生哪些负面影响(例如,环境污染)。

2. 从市场方面分析 我们应该分析应用项目成果的新产品将有哪些最终使用者,应用项目成果的新产品如何进入市场,应用项目成果的新产品有多大的市场需求空间以及市场成熟度。

3. 从潜在的成果受让方分析 我们应该分析项目成果有哪些潜在的受让方;潜在的成果受让方在行业中的地位及其品牌知名度;应用项目成果,如何有助于受让方提高行业地位和竞争力;应用转让技术,潜在受让方是否需要购置新的固定资产,预期购置固定资产支出是多少;营销应用成果的新产品,潜在受让方的营销费用有多大。

    科研项目立项是否合理从基础上决定了科研项目成果转化率的高低。科技成果的立项应该符合市场需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如果立项时,我们充分地从以上三方面分析立项的合理性,根据分析结果,我们可以预测成果的转化概率,因为项目立项是建立在技术领先性以及潜在成果受让方需求的基础上。只有成果预期转化率较高,我们才能预见到项目成果通过转化平台的转化程度。

(二)科技成果的市场推广

    转化平台将为科技成果的市场推广提供广阔的空间。但是,转化平台充分发挥科技成果市场推广作用的前提条件是转化平台提供的科技成果能够满足或创造成果受让方的需求。为了使转化平台具备这一前提条件,以转化平台为基础,我们必须做大量的成果市场推广工作。

    NASA成果市场推广的重要经验是专门向各地派驻技术转让专员,与地方政府官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全地区企业进行逐个调查,寻找应用NASA技术解决企业问题的机会,并且不断地向民用企业宣传技术成果,加深民用企业对技术成果的了解。当民用企业遇到相应问题时, 他们自然而然地提出技术转让需求。

    目前,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政府都有负责技术成果推广的部门或事业单位,但是,负责审批财政研发经费的政府机构尚未承担政府财政研发经费拨款资助科研项目成果的转化任务, 所以尚未充分地向各地派驻技术转让官员,与地方政府技术成果转让部门合作,共同推广技术成果。

    科研机构的技术转让官员不仅应该向企业介绍成果,而且更应该了解应用成果过程中, 企业是否存在生产工艺等方面的问题或困难,成果转让方是否能够帮助企业解决这些问题或困难。转让官员还应该分析为了受让成果,企业将增加多少债务负担,企业是否能够承受这些债务负担。

    只有科研机构的成果转让官员与地方政府成果转化机向联合工作,逐一调查各地企业的技术需求,全面细致地向企业宣传科技成果,通过转化平台,科技成果才能顺利地完成转化过程。

(三)成果转化后的跟踪服务

    目前,我国大多数的科技成果转化完成后,科研部门不再向受让方提供售后服务,也不再跟踪调查受让方的进一步需求,由此严重影响了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如果受让方得不到转让方提供的售后技术支持和指导,那么,一旦应用成果过程中出现受让方难以解决的问题或困难,受让方可能不再继续购买转让方的成果。

    通过成果转化平台,我们可以低成本地进行成果转化后的跟踪服务。

    成果转化后的跟踪服务可以为科研机构建立稳固的科技成果受让群。例如,我国主要有三所大学从事印染助剂研究,三所大学都对外转让印染助剂技术成果,因此三所大学之间形成相互竞争关系。同时,我国有三十多家印染助剂生产企业,为了击败竞争对手,扩大市场份额,这些企业都希望保持产品的技术领先性,因此这些企业需要不断引进印染助剂的新技术。(来源:中国软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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